
一个老医生的自我修炼随笔(八十七)
——为什么同样是针灸,早期有效,慢性却没效果?
近年ACC规定:针灸治疗需在12周内完成,超过期限不再资助。这项政策的依据,来自于澳洲同行的一项研究——结论认为“针灸对急性损伤有效,对慢性损伤效果不明显”。这个研究并非错误,设计上也相当严谨。但问题在于,研究所使用的针法过于单一。整个研究从头到尾,都只用传统的毫针进行治疗,而没有根据病变阶段与组织状态去选择相应的针具与手法。
传统毫针的长处,在于调节气血、恢复功能。它适合于肌肉、筋膜、韧带尚未出现结构性改变的早期阶段,也就是功能性病变。这时候,人体自我修复能力强,针灸的作用是促进气血运行、消肿止痛、恢复功能,属于可逆性调整。因此,用毫针治疗急性拉伤、扭伤、关节疼痛等,效果自然显著。
但当损伤时间超过半年或一年,肌肉、筋膜、神经、韧带等往往出现纤维化、瘢痕化、结构变形,这已属不可逆性阶段。在这种情况下,单靠毫针已无法改变组织结构。此时,必须使用具有结构松解与再生诱导作用的微创针法,如三棱针放血、刃针、芒针、针刀、微针刀、滑罐、浮针等。这些方法实质上是一种结构性修复,能打破纤维粘连、诱导局部修复反应,属于现代“结构医学针法”的范畴。
其实古人很早就懂这个道理。《灵枢》里说“九针各有所宜”,不同的病,要用不同的针。这种“因病择针”的理念,正是中医治疗体系的灵魂所在。
临床上最常见的例子之一,就是狭窄性腱鞘炎。患者早期表现为手指屈伸疼痛、晨起僵硬、活动后缓解,这个阶段多属于功能性障碍,用毫针疏通局部气血即可改善。但若病程超过半年,一般已经形成腱鞘口的纤维化、腱滑动障碍甚至“弹响指”,这就是典型的结构性病变。此时若仍以传统毫针治疗,只能暂时缓解疼痛,却难以松解病变组织。而改用刃针或微针刀,沿腱鞘口轻度剥离、松解纤维粘连,再辅以热敷与功能训练,往往一次即可显效。这正说明——病同名,期不同,针亦不同。
中医讲究“辨证论治”、“变化从权”,强调因时、因地、因人、因病机而变。但在现代研究中,为了控制变量、便于统计分析,往往只选用一种针法、一种针具——这就违背了中医的辨证精神。急性与慢性,本质不同;功能性与结构性,治法也必须不同。如果用同一种毫针去治疗两类病,结果必然是急性有效、慢性无效。这并不代表针灸无效,而是研究设计本身忽略了针法选择的层次性。
临床医者应根据病变的阶段、组织状态与患者体质,灵活选择针法与针具。同一疾病,从早期到晚期、从功能性到结构性,治法必须随之演变。而研究者在设计实验时,也应尊重中医辨证论治的核心,对急性与慢性损伤分开设计研究,采用不同针具、不同层次的治疗方案。只有这样,才能真正反映针灸的临床价值与理论深度。
针灸不是无效,而是你用错了针。急性病用毫针,慢性病用微创针。这,才是中医真正的“辨证论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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